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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检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。
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
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
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GB 4789.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...更多
抽检要求 1.抽样型号或规格
预包装食品。
2.抽样方法及数量
生产环节抽样时,在企业的成品库房,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。抽取样品量坚果与籽类的泥(酱)不少于11个独立包装,总量不得少于2kg,其他即食产品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,总量不得少于2kg,非即食产品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,总量不得少于1kg。大包装食品(≥5kg)可进...更多
序号 检验项目 指标要求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检测方法
1 铅(以Pb计) 污染物
≤1.0  mg/kg   
备注:食用盐、香辛料类除外。以Pb计。
GB 2762
GB 5009.12
2 总砷(以As计)
备注:水产调味品和藻类调味品不检测该项目。
污染物
≤0.5  mg/kg   
备注:以As计。
GB 2762
GB 5009.11
3 苏丹红 I、苏丹红 II、苏丹红 III、 苏丹红 IV 非法添加
不得检出
整顿办函〔2011〕1号 GB/T 19681
4 苯甲酸及其钠盐(以苯甲酸计) 食品添加剂
≤1.0  g/kg   
备注:以苯甲酸计
GB 2760
GB 5009.28
5 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 食品添加剂
≤1.0  g/kg   
备注:以山梨酸计
GB 2760
GB 5009.28
6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 食品添加剂
≤0.5  g/kg   
备注:以脱氢乙酸计
GB 2760
GB 5009.121
7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食品添加剂
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(相同色泽着色剂、防腐剂、抗氧化剂)在混合使用时,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。
GB 2760
/
8 二氧化硫残留量
备注:以葱、洋葱、蒜为主要原料的产品不检测该项目。
食品添加剂
≤0.05  g/kg   
备注: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
GB 2760
GB 5009.34
9 糖精钠(以糖精计) 食品添加剂
≤0.15  g/kg   
备注:以糖精计
GB 2760
GB 5009.28
10 甜蜜素(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) 食品添加剂
≤0.65  g/kg   
备注: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
GB 2760
GB 5009.97
11 金黄色葡萄球菌 微生物
n=5,c=2,m=100,M=10000  CFU/g(mL)   
GB 29921
GB 4789.10
12 沙门氏菌 微生物
n=5,c=0,m=0,M=-  /25g(mL)   
GB 29921
GB 4789.4
13 副溶血性弧菌
备注:仅水产调味品检测。
微生物
n=5,c=1,m=100,M=1000  MPN/g(mL)   
GB 29921
GB 4789.7

检验应注意事项

1.检验项目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”结果超过1的,在检验报告中出具该项目并判定,结果未超过1的,不在检验报告中出具该项目。
2.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从大包装中分装的样品不检测微生物。

判定原则与结论

原则上按照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判定,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该要求时,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。
出具抽检检验报告,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:
1.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,检验结论为:“经抽样检验,所检项目符合×××× 要求”。
2.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...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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