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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当前位置:酱卤肉、肉灌肠、其他熟肉(自制)
抽检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。
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
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GB 5009.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、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
GB 5009.33 食品安全国家标...更多
抽检要求 1.抽样地点
抽样场所应尽可能覆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业态,包括:餐馆(特大型餐馆、大型餐馆、中型餐馆、小型餐馆)、食堂(机关食堂、学校/托幼食堂、企事业单位食堂、建筑工地食堂)、小吃店、快餐店、饮品店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。
2.抽样方法及数量
原则上抽取样品数量(可食用部分)不少于500g。所抽取样品分为2份,约2/3为检验样品,...更多
序号 检验项目 指标要求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检测方法
1 铬(以Cr计) 污染物
≤1.0  mg/kg   
备注:以Cr计。
GB 2762
GB 5009.123
2 胭脂红 食品添加剂
不得使用
GB 2760
GB/T 9695.6
3 亚硝酸盐(以NaNO2计) 非法添加
不得检出
卫生部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0号 GB 5009.33
4 苯甲酸及其钠盐(以苯甲酸计) 食品添加剂
不得使用
GB 2760
GB 5009.28
5 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 食品添加剂
酱卤肉制品类   ≤0.075  g/kg   
备注:以山梨酸计
肉灌肠类   ≤1.5  g/kg   
备注:以山梨酸计
其他熟肉制品,不包括酱卤肉制品类、熏烧烤肉类、油炸肉类、西式火腿(熏烤、烟熏、蒸煮火腿)类、肉灌肠类、发酵肉制品类、熟肉干制品、肉罐头类   ≤0.075  g/kg   
备注:以山梨酸计
GB 2760
GB 5009.28

判定原则与结论

出具抽检检验报告,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:
1.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,检验结论为:“经抽样检验,所检项目符合××××要求”。
2.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,检验结论为:“经抽样检验,××项目不符合××××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”。...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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