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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当前位置:食用油脂制品
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食用油脂制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。
产品种类 食用油脂制品包括食用氢化油、人造奶油(人造黄油)、起酥油、代可可脂(类可可脂)、植脂奶油等。
抽检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。
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
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GB 4789.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
GB/T 4789.3-2003 食品卫生...更多
抽检要求 1.抽样型号或规格
预包装食品或非定量包装的食品。
2.抽样方法、抽样数量
生产环节抽样时,在企业的成品库房,小包装产品(净含量<5L(kg)),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,取出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的样品,且不少于1.5L(kg);人造奶油(人造黄油),抽样数量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,且不少于2L(kg)。
大包装食品(≥5L/k...更多
序号 检验项目 指标要求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检测方法
1 酸价(以脂肪计)
备注:粉末油脂不检测。
理化指标
≤1  mg/g   
备注:以脂肪计,KOH
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
GB 15196
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
GB 5009.229
2 过氧化值(以脂肪计)
备注:粉末油脂不检测。
理化指标
食用油脂制品   ≤0.10  g/100g   
备注:食用氢化油,以脂肪计
食用油脂制品   ≤0.13  g/100g   
备注:食用氢化油除外,以脂肪计
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
GB 15196
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
GB 5009.227
3 铅(以Pb计) 污染物
≤0.1  mg/kg   
备注:以Pb计。
GB 2762
GB 5009.12
4 总砷(以As计) 污染物
≤0.1  mg/kg   
备注:以As计。
GB 2762
GB 5009.11
5 镍(以Ni计)
备注:仅限氢化植物油及氢化植物油为主的产品(例如,人造奶油、起酥油等)。
污染物
≤1.0  mg/kg   
备注:以Ni计
GB 2762
GB 5009.138
6 苯并[a]芘 污染物
≤10  μg/kg   
GB 2762
GB 5009.27
7 丁基羟基茴香醚(BHA)(以油脂中的含量计) 食品添加剂
≤0.2  g/kg   
备注:以油脂中的含量计
GB 2760
GB 5009.32
8 二丁基羟基甲苯(BHT)(以油脂中的含量计) 食品添加剂
≤0.2  g/kg   
备注:以油脂中的含量计
GB 2760
GB 5009.32
9 特丁基对苯二酚(TBHQ)(以油脂中的含量计) 食品添加剂
≤0.2  g/kg   
备注:以油脂中的含量计
GB 2760
GB 5009.32
10 大肠菌群
备注:仅限人造奶油(人造黄油)检
微生物
n=5,c=2,m=10,M=102  CFU/g   
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
GB 15196
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
GB 4789.3
GB/T 4789.3-2003
11 霉菌
备注:仅限人造奶油(人造黄油)检
微生物
≤50  CFU/g   
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
GB 15196
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
GB 4789.15

检验应注意事项

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从大包装中分装的样品不检测微生物。

判定原则与结论

原则上按照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判定,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该要求时,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。
出具抽检检验报告,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做出判定:
1.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,检验结论为:“经抽样检验,所检项目符合××××要求”。
2.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...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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