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顶部
 当前位置:火锅调味料(底料、蘸料)(自制)
抽检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。
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
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GB 5009.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、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
GB 5009.33 食品安全国家标...更多
抽检要求 1.抽样地点
抽样场所应尽可能覆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业态,包括:餐馆(特大型餐馆、大型餐馆、中型餐馆、小型餐馆)、食堂(机关食堂、学校/托幼食堂、企事业单位食堂、建筑工地食堂)、小吃店、快餐店、饮品店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。
2.抽样方法及数量
原则上抽取样品数量(可食用部分)不少于500g。所抽取样品分为2份,约2/3为检验样品,...更多
序号 检验项目 指标要求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检测方法
1 罂粟碱 非法添加
不得检出
食品整治办〔2008〕3号 DB31/ 2010
2 吗啡 非法添加
不得检出
食品整治办〔2008〕3号 DB31/ 2010
3 可待因 非法添加
不得检出
食品整治办〔2008〕3号 DB31/ 2010
4 那可丁 非法添加
不得检出
食品整治办〔2008〕3号 DB31/ 2010
5 蒂巴因 非法添加
不得检出
食品整治办〔2008〕3号 DB31/ 2010

判定原则与结论

出具抽检检验报告,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:
1.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,检验结论为:“经抽样检验,所检项目符合××××要求”。
2.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,检验结论为:“经抽样检验,××项目不符合××××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”。...更多
鲁ICP备14027462号-1 ©2001-2021  烟台富美特信息科技 - 食品伙伴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:0535-6730582

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