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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当前位置:畜禽肉类罐头
产品种类 畜禽肉类罐头是指以畜、禽肉为主要原料,经处理、分选、修整、烹调(或不经烹调)、装罐(包括马口铁罐、玻璃罐、复合薄膜袋或其他包装材料容器)、密封、杀菌、冷却而制成的具有一定真空度的罐装食品。如红烧猪肉罐头、午餐肉罐头等。
抽检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。
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
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
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GB 4789.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...更多
抽检要求 1.抽样型号或规格
预包装食品或非定量包装的食品。
2.抽样方法及数量
生产环节抽样时,在企业的成品库房,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。玉米制品、花生制品抽取样品量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,总量不得少于3 kg;其他样品抽取样品量不少于8个独立包装,总量不得少于2kg。
流通环节抽样时,在货架、柜台、库房或网络食品...更多
序号 检验项目 指标要求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检测方法
1 总砷(以As计) 污染物
≤0.5  mg/kg   
备注:以As计。
GB 2762
GB 5009.11
2 铅(以Pb计) 污染物
≤0.5  mg/kg   
备注:适用于肉制品(包括内脏制品)。以Pb计。
GB 2762
GB 5009.12
3 镉(以Cd计) 污染物
肉及肉制品:肉制品(肝脏制品、肾脏制品除外)   ≤0.1  mg/kg   
备注:肝脏制品、肾脏制品除外。以Cd 计。
肉及肉制品:肉制品:肝脏制品   ≤0.5  mg/kg   
备注:适用于肝脏制品。以Cd 计。
肉及肉制品:肉制品:肾脏制品   ≤1.0  mg/kg   
备注:适用于肾脏制品。以Cd 计。
GB 2762
GB 5009.15
4 铬(以Cr计) 污染物
≤1.0  mg/kg   
备注:以Cr计。
GB 2762
GB 5009.123
5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(以脱氢乙酸计) 食品添加剂
≤0.5  g/kg   
备注:以脱氢乙酸计
GB 2760
GB 5009.121
6 苯甲酸及其钠盐(以苯甲酸计) 食品添加剂
不得使用
GB 2760
GB 5009.28
7 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 食品添加剂
≤0.075  g/kg   
备注:以山梨酸计
GB 2760
GB 5009.28
8 糖精钠(以糖精计) 食品添加剂
不得使用
GB 2760
GB 5009.28
9 亚硝酸盐(以NaNO2计) 食品添加剂
≤0.15  g/kg   
备注:以亚硝酸钠计,残留量≤50mg/kg
GB 2760
GB 5009.33
10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食品添加剂
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(相同色泽着色剂、防腐剂、抗氧化剂)在混合使用时,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。
GB 2760
/
11 商业无菌
备注:生产日期在2016年11月13日之前的产品按GB 13100判定;生产日期在2016年11月13日之前但产品明示执行标准为GB 7098的产品和生产日期在2016年11月13日(含)之后的产品按GB 7098-2015判定。
微生物
商业无菌
GB 7098-2015
GB 13100
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
GB 4789.26

检验应注意事项

检验项目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” 结果超过1的,在检验报告中出具该项目并判定,结果未超过1的,不在检验报告中出具该项目。

判定原则与结论

原则上按照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判定,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该要求时,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。
出具抽检检验报告,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:
1.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,检验结论为:“经抽样检验,所检项目符合××××要求”。
2.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...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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